http://www.haoban.com.tw

台或移民•好伴幫您辦 公司簡介 與我聯繫 網站地圖

首頁

委辦須知

大陸配偶

越南配偶

大陸人士

外國人士

無戶籍國民

結婚流程

在台須知 照片規格 婚姻登記處 公證員協會 台灣公證處 華愛部落格

大陸配偶相關手續,由我葉佳欣經理為您服務。電話 0927 146 857 •e-mail : lovechina77@yahoo.com.tw

 

姓名:葉佳欣
現職:華愛生活資訊社負責人;好伴移民經理
資歷:手續代辦十年以上,雅虎知識版大師一級
電話:0927 146 857    • (02) 2389 3488
我的部落格:
http://lovechina.pixnet.net/blog

 

項目名稱

 

大陸配偶來台團聚,第二次申請來台者(新證都為單次證,不得延期或加簽)

 

服務對象

 

來台後出境欲再次申請來台或原團聚證到期人在大陸再申請團聚者

 

服務說明

 

1. 提供表單與詳細檢核表,各種表單填寫指引或準備指引
2. 協助辦理與過程中諮詢
3. 台灣移民署服務站送件,全省皆可在台北送件
4. 代為寄送(以郵局 EMS 或 DHL 寄送,安全可靠)
5. 最早可於出境前一天送件,請惠知出境日期

 

準備資料

 

(一)詳盡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,並貼最近2年內所拍攝、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、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、五官清晰、不遮蓋、足資辨識人貌、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、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,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。

(二)第2次來臺者,請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影本或大陸護照影本。

(三)再次申請來臺者,檢附已辦理結婚登記之6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。

(四)保證書:保證人應出具親自簽名之保證書,及保證人國民身證正、影本<正本驗畢退還>,並由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查核(保證人資格請參閱保證書背面之說明)。

(五)委託書;除申請人在海外地區、香港或澳門或被探人親自送件外,代為送件者,應附委託書。

(六)申請人在第三地區,應另檢附第三地區再入境簽證或第三地區居留證或香港身分證影本1件。

(七)被探人(台灣配偶)在大陸或不在台灣,需說明一同入境。

 

注意事項

 

(一)第二次入境含之後皆需於入境按捺指紋,無需預約,移民署桃園與小港機場服務站配合到最末班機入境。
(二)無需附回程機票。
(三)若先前於台灣未辦理結婚登記,需附海基會結婚公證書與具結來台會辦理結婚登記
( 四)保證書的保證人第一順位為台灣配偶,次為父母,次為兄弟姐妹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保證人需在台灣,若在台無二等親親人,可附說明書由在台有工作親友擔任,保證人需提供身分證正本或陪同送件。
(五)若人在大陸證件未到期,欲換新證請將舊證寄回

 

收費內容 

 

移民署送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快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費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請洽詢

主服務區:全省皆可在台北送件
若不需快遞者收費2000元(可掛號寄送),若需國內快遞者需另加100元為2100元

若匯款請發簡訊告知匯款帳戶末五碼或由此進入發信告知

 

參考網頁

 

1. 照片規格

 

後續流程

 

本階段完成會獲得移民署核發台灣入出境許可證正本,請參考以下流程辦理後續事項
1. 許可證寄送給大陸配偶後再向公安局辦理許可證加簽
2. 大陸配偶辦妥來台通行證加簽,不限班機入境台灣,不需回程機票
3. 入境後記得向機場移民署服務站按捺指紋
4. 若證件辦妥後六個月內仍不克回台,請在到期前一個月寄回台灣可再延期六個月

 

委託需求表

請複製括弧內文字貼入留言內容中「第二次團聚申請」以辨識委辦內容,謝謝您。
 

委託

我要委託辦理  暫不委託

 

姓名

留言

 

居住地

信箱

電話

 

 

   
 

..好伴移民有限公司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www.haoban.com.twsince 2009 版權所有 轉載必究..
..
移民機構註冊登記證第
C 0182......................
.廣告核准字號中移廣字第98083003號.................
..地
址:台北縣新莊市萬安街75號................
......電話:02-22012695(代表號)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